10月22日,海南省委金融辦、海南省財政廳、中國人民銀行海南省分行、海南金融監管局、海南證監局聯合出臺《金融支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十五條措施》,引導全省金融機構加大對災后重建的保障支持力度,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促進我省經濟平穩健康發展。
其中,在增加保險產品供給和提高保險覆蓋面方面,鼓勵市縣根據本地農業產業發展規劃和目標,合理確定本地區農業保險品種范圍和發展優先順序,因地制宜開展漁業養殖保險、文昌雞養殖保險等本地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幫助農戶農企應對臺風等自然災害影響。鼓勵保險機構針對因受災暫時遇困行業企業特點,積極發展財產保險、責任保險業務。各部門協同配合創新家庭財產險、農林漁業保險等商業保險產品,豐富風險分散渠道。此外,進一步發揮農業保險防災減損和災后風險補償作用,結合我省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生產成本變動、承保需求與賠付率等情況,建立險種動態調整機制,穩步擴大保險覆蓋面。
十五條金融措施 1、明確重點支持對象 2、主動開展無還本續貸服 3、加快組建海南省企業應急續貸資金池 4、完善個貸還款安排 5、準確實施貸款分類 6、提高行業不良容忍度 7、優化調整考核機制 8、落實盡職免責制度 9、增加保險產品供給 10、提高保險覆蓋面 11、支持符合條件的在瓊企業利用境內外資本市場融資,恢復重建,發展壯大 12、支持符合條件的在瓊企業通過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等形式募集資金,并通過應收賬款保理等方式支持受災企業專項用于保障供應鏈穩定,助力受災企業快速復工復產 13、推出“復工復產擔保貸”和“小客車消費貸款再擔保”產品 14、發揮海南省智慧金融綜合服務平臺融資降本作用 15、推動融資擔保機構持續減費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