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海口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專項資金管理,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推動中小企業加快數字化轉型,近日,市科工信局與市財政局聯合印發《海口市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下稱《辦法》)。
《辦法》明確,專項資金主要用于: ?支持開展系列數字化服務活動; ?支持中小企業開展數字化改造; ?支持打造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樣本企業; ?支持中小企業探索打造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等典型應用; ?支持數字化集成服務商、鏈主企業、行業龍頭企業等帶動中小企業共同探索“鏈式”數字化轉型典型模式和經驗做法; 支持數字化服務商提升服務能力等方向。
專項資金的支持對象須是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服務商以及符合獎補范圍的其他主體。專項資金主要采用政府購買服務、財政獎補等方式進行支持。 《辦法》明確,依據工信部中小企業數字化水平評測標準: ?對實施期滿通過改造驗收、數字化水平達到二級及以上的中小企業按照不超過企業數字化改造支出總額的70%發放補助,每家企業本項補助金額不超過50萬元; ?對通過專家評審遴選確定的數字化改造樣本企業,以及“鏈式”數字化轉型典型模式給予每家企業一次性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對優質數字化服務商,以及獲得認定的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給予每家企業一次性不超過200萬元的獎勵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