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序推進設立航運交易所的相關工作,引入優質境內外股東,實現股東多元化,建立混合所有制交易場所,完成交易所的各項審批工作。力爭2020年正式投入運營。
成立航運交易研究智庫,引進國際一流的航運、金融、法律等人才,建立健全航運交易人才支撐體系。
引進有質量的外資銀行和金融機構
海南擁有著生態立省、經濟特區、國際旅游島、自貿區等一系列的優惠政策以及創業成本低、發展潛力巨大等符合金融業發展的優勢資源。
下一步對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金融機構市場準入、業務經營等全面實施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逐步縮小負面清單范圍。
取消外資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領域的準入門檻和股權限制,外國銀行與本地銀行享受完全平等待遇。
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實行利率市場化,開放外匯市場,培育開放型的外匯、黃金、證券、期貨等市場。
實施離岸貿易型和離岸投資型金融政策,開展離岸貿易型和離岸投資型金融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