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全面提振民營經濟發展信心等六大方面制定了26條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具體措施,在全力促進民營企業提升發展競爭力方面推出多項獎勵措施,最高給予企業500萬元獎勵。
在持續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方面,海南將開展涉民營企業案件立案監督和羈押必要性審查專項行動,引導律師行業開展服務民營企業免費“法治體檢”活動;全面推行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繼續擴大“審管法信”試點,對新業態實施審慎包容監管,減少對民營企業生產經營干擾;按照“能免則免、能減則減”的原則,引導和鼓勵行業協會商會主動減免經營困難民營企業會費和其他收費項目。海南將不斷優化完善“涉企一件事”,為民營企業提供開辦、工程建設、生產經營、惠企政策兌現、員工錄用、不動產登記、企業注銷等全生命周期集成化辦理服務。
《措施》中提到支持中小微企業提檔升級,對獲評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的企業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獎勵。2023年起,對海南省首次獲評中國民營企業500強的民營企業給予50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評中國民營企業制造業500強和服務業100強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時獲評的不予重復獎勵。
海南將支持民辦非盈利研發機構發展,對規模以上工業高新技術企業、其他高新技術企業,按照年度研發經費增量的30%分別給予最高200萬元、100萬元補助。在本土民營企業品牌培育方面,海南推動建設一批在國內外有影響力的海南本土品牌,支持海南本土民營企業品牌做大做強,對在國家級主流媒體宣傳推廣農業品牌和食品工業品牌的海南本土民營企業,按照宣傳推廣費用的10%給予最高50萬元補助。
海南將對民營企業上市予以財政支持。2025年12月31日前,企業上市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或證券交易所受理的,給予100萬元獎勵;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或注冊,并在證券交易所成功發行的企業,給予500萬元獎勵。對成功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基礎層掛牌的企業,給予30萬元獎勵;基礎層轉入創新層的企業,再給予40萬元獎勵;對直接在創新層掛牌的企業,給予70萬元獎勵。對成功在省內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企業,給予20萬元獎勵。
在融資支持方面,海南將多渠道為民營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建立債券發行企業庫,專題輔導和幫助企業在資本市場發行債券。對企業通過發行公司債、企業債券、中期票據等直接融資工具成功融資的,按照其融資金額的2‰給予最高100萬元獎勵。
《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涉及財政資金獎補措施執行至2025年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