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市場主體更好理解海南自貿港政策,充分釋放政策紅利,海南省旅文廳對外發布《利用海南自貿港政策發展旅游業指南之游艇旅游案例》,通過詳細介紹海南省游艇旅游產業現狀和相關政策安排,以案例分析形式解讀海南自貿港游艇企業可享受到哪些政策優惠以及相關操作流程。
Part.1 產業界定和現狀分析 一 產業界定 “游艇”是指用于游覽觀光、休閑娛樂、商務等活動且具備機械推進動力裝置的船舶(含具有機械輔助動力的帆艇),不包括普通客船、摩托艇、皮劃艇、沖鋒舟、無機械動力帆船以及長度小于五米船艇等船舶。而游艇旅游是一種以游艇為基本工具,以游覽觀光、休閑娛樂、商務等活動為目的而開展的一種旅游體驗活動。游艇租賃是游艇旅游消費的主要方式,指的是以游覽觀光、休閑娛樂、商務等活動為目的,由游艇租賃業務經營人以整船租賃方式,向承租人提供游艇,并配套游艇駕駛和保障服務的一種租賃活動。 二 現狀分析 1、游艇碼頭建設狀況 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6月底,全省已建成運營13個游艇碼頭(表1),2289個泊位。海南省游艇碼頭大部分屬于私人碼頭,由游艇會建立,采用會員制模式經營。而游艇會基本都是地產公司面向高端客戶所打造的附屬配套,附屬配套設施還包含碼頭、水上泊位、干倉、會所、游艇維修保養車間等。 表1 海南游艇碼頭分布情況 2、游艇企業進入狀況 截至2022年6月底,海南省現有游艇俱樂部及相關企業約900家,同比增長63%,全省登記游艇保有量超1200艘,同比增長17.86%,其中以三亞游艇行業最具國際知名度,且經濟效益顯著。三亞市的游艇業始于2007年鴻洲游艇碼頭,2021年三亞全年游艇出海16萬艘次,同比增長47.08%,出海105萬人次,同比增長44.55%。截至2022年6月底,三亞市已建成運營6個游艇碼頭,共有953個水上泊位,游艇保有量達到1053艘,游艇注冊企業超過130家。 3、游艇旅游市場特征 海南省作為中國唯一位處熱帶且四面環海的省份,在發展游艇行業上具備極佳的地理優勢。隨著海南自由貿易港及國際旅游消費中心加快建設,極具海南特色的游艇產業逐漸成為旅游新寵并迎來了發展的春天。海南省游艇產業起步較早,經歷了2008~2012年的起步和高速增長期,2013~2017年的穩定發展期以及2018年以來的新一輪快速發展期,已經形成了一定的產業規模。2021年海南接待出海游客113萬人次,同比增長49.8%,即使在疫情影響之下,游艇產業的整體發展依然顯示出不俗的活力。 現海南游艇行業已涵蓋制造、維修保養、培訓、銷售、金融保險、運營服務等產業,產業鏈條基本完善并且已經形成一定的產業規模,基本實現游艇產業鏈上中下游全覆蓋,游艇碼頭等基礎設施日趨完善,政策創新不斷激發市場活力。 Part.2 自貿港相關政策解讀 一 政策梳理 1、進口免稅類 YT01《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0〕54號) YT02《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零關稅”進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辦法(試行) 的通知》(瓊府〔2020〕60號) YT03《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海關實施辦法(試行)》(海關總署公告2021年第1號) YT04《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1〕7號) YT05《關于調整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的通知》(財關稅〔2022〕4號) 2、企業稅收類 YT06《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中共中央、國務院2020年6月1日) YT07《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1號) YT08《關于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通知》(財稅〔2021〕14號) 3、個人稅收類 YT09《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髙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2號) YT10《關于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瓊財稅〔2020〕1019號) YT11《海南自由貿易港享受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高端緊缺人才清單管理暫行辦法》(瓊府〔2022〕31號) 4、產業監管類 YT12《海南省游艇租賃管理辦法 (試行)實施細則》(瓊交規字〔2021〕413號) YT13《海南省游艇租賃檢驗暫行規定》(海南省交通運輸廳,2021年11月) YT14《海南自由貿易港游艇產業促進條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16號) YT15《海南自由貿易港游艇操作人員培訓、考試和發證辦法》(海南省海事局,2021年10月29日) 5、游艇通行類 YT16《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瓊港澳游艇自由行實施方案》(瓊府辦〔2019〕16號 YT17《關于調整海南進出境游艇有關管理事項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80號) 6、游艇獎補類 YT18《三亞中央商務區關于加快游艇產業發展的實施細則》(三商管字〔2021〕24號) YT19《關于加快復工復產振興旅游業的若干措施》(瓊旅文函〔2022〕89號) 二 要點解讀 1、進口免稅類 (1)全島封關運作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游艇企業可享受游艇進口“零關稅”政策,進口游艇包括娛樂或運動用的充氣快艇、劃艇、汽艇(裝有舷外發動機的除外)等。 (2)“零關稅”進口游艇僅限于進口游艇企業營運自用,并接受海口海關及海南省交通運輸廳、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廣電體育廳、民航中南地區管理局、海南海事局等相關主管部門監管。 (3)“零關稅”進口游艇應在海南省管轄水域航行,娛樂或運動用的充氣快艇、劃艇等僅限在海南省內使用。 (4)游艇等水上乘騎游樂設施進口可以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自用生產設備“零關稅”政策,免征關稅、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2、企業稅收類 (5)游艇企業屬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企業,對于注冊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實質性運營的游艇企業可以享受15%的企業所得稅。總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符合條件的游艇企業,其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總機構和分支機構的所得,可以享受15%稅率;對總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以外的游艇企業,其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的符合條件的分支機構的所得,可以享受15%稅率。 (6)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設立的游艇企業新增境外直接投資取得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①從境外新設分支機構取得的營業利潤;或從持股比例超過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與新增境外直接投資相對應的股息所得。 ②被投資國(地區)的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不低于5%。 3、個人稅收類 (7)2025年之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游艇企業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可以享受免征優惠政策。享受優惠政策的所得必須來源于海南的所得,其指的是游艇髙端緊缺人才從海南取得的綜合所得(包括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四項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認定的人才補貼性所得,相應稅款在海南繳納。 (8)游艇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享受“15%”稅收優惠政策應滿足兩大條件: ①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2023年1月1日起執行),之前執行“連續繳納社保6個月以上”的條件; ②屬于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人才或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海南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實施動態調整)。 (9)2025年之后,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的游艇產業鏈企業或機構人員,其取得來源于海南自貿港內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按照3%、10%和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4、產業監管類 (10)從事游艇租賃業務經營的,應當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并具備下列條件: ①有與租賃服務范圍相適應的游艇和泊位,自有游艇不少于5艘(其中40英尺以上游艇不少于2艘),以及滿足游艇停泊的泊位(含租賃泊位); ②游艇應當取得有效的船舶登記證書、游艇適航證書或者適航性證明文件和符合租賃游艇檢驗標準的檢驗證明或者租賃游艇入級證書; ③有與申請的經營服務范圍和游艇數量相適應的安全管理人員和持有合格有效證書的游艇操作人員; ④有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服務規程、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以及具備有關規定要求的安全和防污染能力。 (11)自有游艇是指游艇租賃經營人占有51%以上所有權份額的游艇。 (12)開展夜航業務的游艇租賃經營人,應當確保租賃游艇滿足夜航條件要求,碼頭具備夜間靠離泊條件。 (13)租賃游艇的操作人員除持有海事管理機構簽發的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外,還應當參加海南海事管理機構要求的相應特殊培訓,且年齡不得超過六十五周歲。 (14)游艇租賃經營人在海南本島從事租賃業務活動的游艇航行距岸不得超過20海里。 (15)游艇租賃業務經營人應確保配備與租賃游艇航行水域所需的應急人員和救援船舶,在《艇主手冊》中如實記錄保存租賃游艇的每次出、返航時間。 (16)海南省租賃游艇檢驗適用于在海南本島從事租賃業務活動的游艇,不包括充氣式游艇、賽艇、摩托艇以及發動機類型為LPG座艙機艇。 (17)政策支持開展各類游艇賽事活動,開發精品游艇旅游產品,完善配套服務設施,促進游艇產業與旅游、體育產業融合發展,建設游艇旅游目的地。 (18)游艇產業各類人才可以按照相關政策,在落戶、住房、子女教育、醫療保障、個人所得稅優惠等方面享受相應的服務保障待遇。 (19)中國公民、法人和組織以及在海南工作并取得居留許可證的境外人員所有的游艇,可以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申請辦理游艇登記。 (20)從境外購買或者通過其他合法途徑取得且擬申請辦理登記的游艇,船齡可以放寬至五年。 (21)政策支持游艇企業與科研院所、普通高等院校、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開展合作辦學,共同建設游艇人才培養基地。 (22)政策支持游艇企業依法發行企業債券,優化融資結構。鼓勵金融機構對游艇企業提供貸款、融資擔保等金融服務。 (23)政策支持舉辦海南自由貿易港游艇產業國內國際展會、論壇、交易等活動,建設游艇產業設計、展示、交易、交流、合作平臺。 (24)持有認可的境外海事主管當局或其授權機構頒發的游艇駕駛資格證明的人員,可以免于培訓考試,直接申請換發與原適用范圍相應的《游艇駕駛證》。 (25)游艇應當按適航證書或者適航性證明文件確定乘員人數。核定的乘員定額數可以放寬至二十九人。 5、游艇通行類 (26)對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內自駕游進境游艇,游艇所有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免于為游艇向海關提供擔保。 (27)港澳游艇選擇海南游艇口岸辦理入境手續后,就近停靠游艇開放碼頭或沿規定的航行路線到指定的未對外開放的游艇碼頭停泊。 (28)港澳游艇辦理出境手續后須直接出境,除口岸查驗機關核準的特殊情況外,不能再停靠其他碼頭或泊位。 (29)首批指定的游艇出入境口岸及游艇停泊碼頭清單如下: ①游艇出入境口岸:三亞鴻洲國際游艇會碼頭口岸、海口港口岸、清瀾港口岸、洋浦港口岸、八所港口岸。 ②游艇停泊碼頭:三亞鴻洲國際游艇會碼頭、三亞半山半島帆船港碼頭、陵水清水灣游艇會碼頭、萬寧華潤石梅灣游艇會碼頭、海口新埠島游艇會碼頭、海口華彩杰鵬游艇會碼頭。 (30)港澳游艇先期可在海南對外開放水域和交通運輸部批準同意的允許境外游艇臨時進入我省東營、博鰲、石梅灣、海棠灣、南山、龍沐灣、棋子灣和臨高角等8個海上景區活動。 (31)港澳游艇在辦理入境手續后,在航行中需臨時停靠的,應在經海事管理機構公布的碼頭和停靠點停靠,并向就近的口岸查驗單位及邊檢機關報告。 (32)政策支持港澳居民及法人擁有自用游艇辦理船舶登記。 (33)持有港澳海事管理機構頒發相關游艇駕駛證書的港澳居民,在熟悉擬航行水域環境后,可在無需換領游艇駕駛證書的情況下,駕駛經港澳海事管理機構登記(注冊)的游艇在規定水域行駛7日。 6、游艇獎補類 全省范圍內,2022年1-9月營業收入為500萬元以上、300萬元至500萬元、100萬元至300萬元的游艇旅游企業分別可以享受5萬元、3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為促進游艇產業發展,海南部分市縣出臺了游艇產業獎補政策,以三亞出臺的《三亞中央商務區關于加快游艇產業發展的實施細則》(三商管字〔2021〕24號)最具代表性,其要點包括: (34)對于新增入園的游艇產業鏈企業或機構(包括但不限于游艇經紀、俱樂部、游艇租賃、游艇設計、船級社、游艇零部件配套貿易及加工企業等業務),經園區管理局認定的,根據不同稅收貢獻情況,可以申請獲得獎補資金。 (35)新增入園的游艇產業鏈企業或機構每年實際對三亞地方財力貢獻(不含個人所得稅及與土地、海域、房地產相關的財力貢獻,下同)500 萬元以上 1000萬元以下(含)的部分,返還 15%給予獎勵。 (36)新增入園的游艇產業鏈企業或機構每年實際對三亞地方財力貢獻 1000 萬元以上 2000 萬 元以下(含)的部分,返還 30%給予獎勵。 (37)新增入園的游艇產業鏈企業或機構每年實際對三亞地方財力貢獻超過 2000 萬元的部分,返還 45%給予獎勵。 (38)新增入園的游艇產業鏈企業或機構可以享受一定入駐辦公補助,補助年限為 3 年。租賃空間超過 100 平方米的,根據租賃合同及實際支付的租金,每年給予實付租金 50%的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助 50 萬。 (39)對于游艇帆船公司、游艇會、會展公司、培訓公司、船級社等企業或機構,因在園區開展游艇業務所發生的廣告、消費者推廣及主題活動等宣傳推廣、賽事組織或會議會展費用,方案報園區管理局審批同意的,按照總費用的 50%給予補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助 50 萬元,每年不超過 200 萬元(含)。 Part.3 基于業務場景的政策綜合利好分析 一 游艇進口“零關稅” 根據國務院財政部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共同印發的《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的通知》政策,綜合測算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島內進口游艇用于旅游業的經濟性利好。 以海南首艘享受“零關稅”政策購置進口的游艇為例,2021年5月8日三亞甲公司購置博納多蒙地卡羅MC6游艇,其含稅售價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該公司得益于2020年底出臺的海南自由貿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關稅”政策,其購置的游艇減免了38%的關稅及進口環節稅,該公司實際購買支付600萬元左右,直接節省了近400萬元的稅費。“零關稅”政策的實施不僅大幅度降低了企業進口成本,更有利于引進境外優質游艇,優化游艇旅游產品結構,培育游艇旅游競爭新優勢,有利于促進海南游艇產業發展。 二 二手進口游艇境內登記 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游艇產業促進條例》政策,綜合分析海南自由貿易港對二手進口游艇境內登記的實質性利好。 以海南自貿港首艘二手進口游艇為例,2022年6月9日,三亞乙公司的二手進口游艇‘DU’號完成報關并取得船檢證、所有權證,并在2022年11月該公司取得游艇“DU”號國籍證。該公司能夠最終獲得二手進口游艇“DU”號國籍證,得益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海南自由貿易港游艇產業促進條例》政策,該政策將進口游艇船齡“不能超過一年”的限定調整為“不能超過五年”,這讓更多二手游艇能有機會在海南自貿港落戶登記,極大惠及了游艇購買者以及進口游艇代理商,利于促進海南游艇產業的高質量發展。 三 游艇旅游企業所得稅優惠 根據《國家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通知》《關于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的通知》政策,綜合測算海南自由貿易港對游艇旅游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的經濟性利好。 以海南與內地游艇公司繳納5年企業所得稅為例,假如海南省某游艇企業丙第一年營業收入為2000萬,營業成本1000萬。受益于海南自貿港游艇旅游多項利好政策的影響,游艇市場日益發展,該游艇企業營業收入與成本以10%的速率增長。如表1測算所示,以5年為發展基數,落戶海南的游艇企業較之于內地可以節省繳納610.5萬元的企業所得稅。 表1海南與內地游艇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歷時比較 四 個人所得稅優惠 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髙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關于落實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涉及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綜合測算海南自由貿易港對高端緊缺游艇人才個人所得稅的經濟性利好。 若游艇企業高端緊缺人才年度工資薪金的稅前收入為100萬元,那么按照現行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扣除年度費用、五險一金、專項附加等稅法允許扣除的項目,全年應該納稅所得額為80萬元,全年應納稅金額為19.4萬元,則稅負為24.25%。如果按照2025年之前海南自貿港對于游艇高端緊缺人才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15%免征的優惠政策計算,那么該游艇高端緊缺人才全年應納稅金額為80*(0.2425-0.15)=7.4萬元,這意味著該游艇高端緊缺人才可以免征7.4萬元的個人所得稅金額。經過測算,一般個人年收入超過47.02萬元(或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超過31.92萬元)時,可享受實際稅負超出15%部分免征優惠政策。該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利于海南省吸引游艇行業高端人才,對于海南游艇行業提質升級具有重要的助推意義。 五 游艇企業獎補 根據《三亞中央商務區關于加快游艇產業發展的實施細則》《關于加快復工復產振興旅游業的若干措施》等涉及游艇企業獎補優惠政策,綜合測算海南自由貿易港對游艇企業獎補的經濟性利好。 以三亞新增入園的游艇產業鏈企業為例,基于海南三亞游艇行業統計狀況,假定游艇企業對三亞地方財力貢獻主要體現在企業所得稅,公司A、公司B、公司C的年度營業利潤分別為5838、8964、15804.7(涉及三種不同獎補比例情況)。如表2可以發現,公司A、公司B、公司C分別按照15%、30%、45%的三種獎補退還比例測算,可以分別退還56.355、103.38、166.815萬元。這項獎勵退還的利好政策一定程度上可緩解游艇企業的資金壓力,助力游艇產業提質升級,還有利于進一步加快三亞中央商務區游艇產業發展,促進產業聚集,提升三亞游艇旅游品質和國際化水平。 表2 游艇產業鏈企業三種返還獎勵情況 Part4 操作指南 (一)企業申報 “零關稅”交通工具及游艇進口企業主體資格 (二)企業進口“零關稅”游艇通關 (三)企業所得稅優惠 (四)個人所得稅優惠 (五)人才認定 (六)企業申請獎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