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政府日前出臺的《海口市關于加快推進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明確,將穩步推進高水平國家創新型城市建設,有力推動自貿港背景下的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
《措施》從鼓勵企業參與實施國家科研項目、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項目、支持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等三個方面支持企業做好創新能力建設。
《措施》提出,對承擔國家科技計劃(專項)項目的企業,給予其所獲國家專項撥款額50%的配套扶持,最高300萬元。
《措施》支持符合海口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應用技術研發和關鍵技術產業化。市財政對企業牽頭實施的市科技計劃項目按項目研發投入總預算的30%給予資助,重大類、重點類項目最高限額分別為300萬元、80萬元。對于科技含量高、重點扶持的項目經市政府批準后可以提高資助比例金額。
《措施》支持企業與高等院校、科研機構聯合建設研發機構。對新設立的國家級重點實驗室給予500萬元(按獲批籌建與認定通過各50%兌現撥付)補貼獎勵;新認定的國家級技術創新中心、國家級制造業創新中心一次性給予300萬元補貼獎勵;新認定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級技術轉移中心、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給予200萬元補貼獎勵。
此外,《措施》還從支持科技創新載體建設、鼓勵實施科技成果轉化、支持科技人才發展、優化科技創新創業環境等方面,加快推進海口市科技創新促進高質量發展。在支持高水平創新載體建設方面,對國內外著名的科研院所、大學和企業在海口市設立整建制科研機構和分支機構,按照省財政資助金額的50%給予配套支持,整建制機構不超過1000萬元,分支機構不超過300萬元。對國內外大院大所在海口市設立科技創新中心,按“一事一議”給予支持。
《措施》將于今年6月1日起執行。
政策解讀
一、修訂背景
2019年海口市出臺了《海口市人民政府關于鼓勵科技創新的若干政策及實施細則》(海府規〔2019〕1 號)。隨著自貿港建設形勢的不斷發展,“十四五”國民經濟發展規劃任務目標初步確定,省里出臺了《海南省以超常規手段打贏科技創新翻身仗三年行動方案(2021-2023年)》,提出到2023年實現主要科技創新指標“六翻番、六突破”,海口市經濟形勢發展對科技創新有了新的需求。
二、修訂內容
新政策主要從以下幾方面進行了修改和補充:
一是刪除了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相關內容。對原《政策》(三)關于扶持高新技術產業、(四)鼓勵企業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新產品、(五)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的內容進行了刪除。將在相關產業政策中予以明確。
二是在綜合考慮海口市財力的基礎上,優化調整了扶持資助標準。《政策》(一)對獲得國家科技項目資助的配套獎勵比例由原來的30%提高到50%。
三是增加了政策(三)“加強企業研發機構建設。....”,加大了對科研條件平臺建設的支持力度,進一步推動創新能力建設,促進產研融合。
四是對原政策(四)“支持產業園區建設”進行了補充完善,增加了“經認定為省級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的,根據省獎勵金額按照1:1的比例給予支持”。
五是在《政策》(六)“支持科技服務業發展”中增加了對科技服務業的支持。
六是調整了《政策》(八)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和星眾天地等創新創業平臺的績效管理和獎勵標準。
七是完善了鼓勵支持科技成果轉化的有關內容。《政策》(九)增加了“經認定為省級科技成果轉化平臺的,一次性給予30萬元的補貼獎勵”;《政策》(十一)條增加了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省科學技術獎的企業的配套獎勵。
八是增加了第四部分“支持科技人才發展”。發揮企業在引進和培養人才方面的主體作用,助推企業科技創新,鼓勵科技人才創造更多科技成果。
九是將實施細則融入《政策措施》合并印發,項目申報的條件、辦理流程、材料要求及項目經費管理等事項由市科工信局另行編制印發有關管理辦法和申報指南進行明確。
來源:海口國際投資促進局綜合海口日報、海口市科學技術工業信息化局 圖片來源于網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