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財經·證券導報9月14日訊(記者 馬梓皓)9月13日,工信部出臺《促進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發展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十四五”期間,在全國范圍內認定200個左右集群,引導和支持地方培育一批省級集群。

《辦法》明確,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下稱:集群)是定位在縣級區劃范圍內,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中小企業為主體,主導產業聚焦、優勢特色突出、資源要素匯聚、協作網絡高效、治理服務完善,具有較強核心競爭力的中小企業產業集群。
《辦法》提出,推進集群數字化升級。加強集群新型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工業互聯網安全保障體系,推動先進安全應急裝備應用,搭建資源共享和管理平臺,提升集群數字化管理水平。引導集群企業運用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指南及評測指標,推廣智能制造裝備、標準和系統解決方案,深化工業互聯網、工業軟件集成應用,提高數字化轉型水平。
加快集群綠色低碳轉型。優化集群能源消費結構,推廣清潔能源應用,開展節能改造和綠色低碳技術改造,強化資源綜合利用與污染防治,完善綠色制造體系。
深化集群開放合作。支持集群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深化人才、技術、資本、資源等合作,以集群為單位參與國際合作機制和交流活動,建立貿易投資合作境外安全風險防控機制。
《辦法》強調,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加強對集群的財政、金融、產業、創新、土地、人才等政策支持,落實好各類惠企政策,加強對集群參與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推動各類產業投資基金加大對集群的投資力度,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
此外,《辦法》明確了集群動態管理措施,集群有效期為三年,有效期滿后,由工信部組織開展復核并考核集群三年發展規劃目標完成情況,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辦法》自2022年9月13日起實施。

